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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美惠之神

作者:金吾不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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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智行为是一种没有带着思考,自动生成的一种行为,中世纪时期烧死女巫、德国主义都是反智行为。

    它是一股流淌在社会生活中的暗流,时常会被人利用,人民圣殿教的首领和创始人吉姆·琼斯一开始还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青年,在当地的教会供职,热心于救济穷人,反对种族歧视,当时盛行种族歧视的美国大环境下,他反而受尽了排斥。

    1953年琼斯开始自任牧师,自建教堂,宣传教义,同时多行善事,比如设立免费饭堂、开办日间托儿所、开老人诊所等,使得他的名气和影响力越来越大,逐渐拥有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应该说一开始的时候,琼斯这帮人还算是个一个比较积极上进的教会团体。

    但后来琼斯开始自称是神之化身,最多时曾拥有几千信徒,连加州州长出于选票的考虑都成为他的密友。

    但在人民圣殿教迅速发展的时候,一些关于琼斯的很多丑闻流出,比如他剥夺信徒财产、伪造治愈信徒的神迹、对信徒滥用私刑,以及女性信徒被他侵害问题。这令琼斯倍感压力,感觉美国这片土地已经不太适合他的发展了,于是在1977年带领约1000名信众离开美国,迁移到南美洲的圭亚那。

    琼斯对他的信徒许诺:琼斯镇将是一个天堂,永远没有外部世界的邪恶,然而实际上,他的信徒们却在那里过着隔绝、贫穷、被禁锢和监视的生活,琼斯组建了私人武装,严格约束信徒的自由,信徒任何行为都必须要获得他的同意,1978年11月,一名叫做“里奥·瑞恩”美国众议员因为一名人民圣殿教前教徒被谋杀案件而带人来到琼斯镇调查,尽管琼斯已经做出了布置,使得瑞恩一行人所见到的教徒们仿佛真的生活得很幸福似的,但还是有一些信徒大胆地找到瑞恩等人要求跟着他回美国,此事让琼斯恼火,派出武装成员追杀,结果里奥·瑞恩等5人被枪杀,部分人逃走。

    琼斯意识到自己将在劫难逃,便胁迫全体信徒举行自杀仪式,信众们必须喝下掺有氰化物与镇静剂的草莓果汁,凡是抗拒者将被射杀、勒死,琼斯最后也饮弹自尽。有一名信众用录音机录下了整个恐怖的过程:声音中有琼斯疯狂的演说、信众的呼号声和赞美歌歌声、为孩子求情的母亲等,随着众人毒发声音渐渐减弱并最终归于死寂。

    做善事是好人的共性,琼斯正是利用了这一点,zodiac可能也是通过媒体来收集“信徒”,第二个“替补”也许就是从众多他的崇拜者中选出来的。

    不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带着孩子的怀孕母亲,都和之前约会的年轻情侣不一样。

    凯萨琳·琼斯在得救后曾去查看自己的车,它被人点燃了,在zodiac第十二封信里,他承认了这件事,那和他杀人之前发通告的行为又不一样。

    参加越战的不只是陆军,还有海军,他关于旗语和天文方面的知识有可能是在军队里学的。

    在越南,他可能享受到了那种种族带来的优越感,回了美国后却发现自己国家的孩子正在搞平权,让黑人和白人享受同等的权力。

    还有那些和女孩约会的男孩,他们太柔弱了,一点都没有男子气概。在对待受害者时,zodiac对女性要比男性残酷,两个活下来的都是男孩。

    军队需要男孩打仗,留他们的命以后是有用处的,在信里还写道:“还有从省里来的扮相古怪从不叫喊的女士和从不接吻的怪异女孩,我想她是逃不掉的。”

    女孩不接吻关他什么事?她要是想去做修女,一辈子不亲吻男人,难道世俗男子还要亲吻嬷嬷?

    至于那种“穿着古怪”,以他直男的审美可能不明白什么是波西米亚风格,70年代的女孩除了穿夸张的,有很多亮片色彩鲜明,摇滚风格的嬉皮士,还有穿波西米亚服饰的。穿不符合他审美的衣服就要被他杀死,哪个女人愿意亲吻他?

    他参加了越战,以为自己会被英雄一样崇拜,可是他并没有获得女人的青睐,因为当时美国嬉皮士经常举行反战游行,他们的信条是:击败一切不幸和冲突。

    这么做也引发了另一种冲突,当时的美国政府是主张继续发动越战的。越南战争是非正义战争,不只是越南人民,连美国人一样也深受其害,1970年俄亥俄州国民兵在肯特州立大学打死了四名参与抗议越战的学生,加上美国入侵柬埔寨,全国总罢课爆发了,十几万人涌入华盛顿抗议。

    &ndiac也许是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让那个混乱的社会恢复点秩序,像吉姆·琼斯一样在墨西哥瓦利霍建立一个由他的信徒组成的小镇,他就是镇里的国王。

    女人们要按照他的喜好穿着,然后随时等着他临幸,并且幸福地说自己是多么快乐。

    &ndiac已经等不及死后去随意折磨那些“奴隶”了,活着他就想享受到,然而他的妄想没人去执行,没人戴那些zodiac徽章,反倒是有一家瑞士表商用那个标志设计了一款手表。

    &ndiac很美不是么?但要是有人给他取个“疯牛病”的绰号就不会有人想要买了。

    警察会提醒女孩担心坏人,却不会夺走女孩穿裙子的权力。

    穿得太露会给自己惹麻烦,玛蒂娜穿着还比较保守,在小镇男人的眼里一样跟什么都没穿一样,自由的代价是谨慎,当一个勇敢的冒失鬼并不是件值得赞美的事。

    威尼斯女人也曾经穿的很露,男人为此发出抗议,女人反抗议想穿什么是她们的自由。

    她们最后赢了,自己想穿多露都可以,可是男人们的视线却转向了修道院的修女。

    当别的人都喜欢着保守的时候,穿着暴露的人惹人注意;当别的人穿着暴露的时候,穿着保守的人惹人注意。

    威尼斯女人赢得了穿衣服的自由,却失去了男人的关注。

    有的时候比起男欢女爱,男人对“游戏”输赢更看重,当他们用理性的头脑看女人,即便是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也没法征服屋大维了。

    她是征服了凯撒和安东尼,也因为保养得当依旧很美,但屋大维不会放任安东尼将半个罗马当礼物送给埃及艳后。

    他清醒极了,就像施洗约翰看沙乐美跳七重面纱之舞时不为所动,又或者像西游记里的唐僧不论面对什么女妖精都没有沉迷美色。

    唐僧唯一一次心动是女儿国的国王,她聪明又漂亮,唐僧对她说如果有来生……

    &ndiac疯了,他想过用炸弹制造袭击却没有。

    有一个疯子打电话给脱口秀找律师们帮助,这或许给了他灵感,在第八封信中他向那个曾在便利店门口等了半天的梅尔文·贝利写了一封信:

    &ndiac,祝你过一个愉快的圣诞节。

    我唯一想让你做的就是请你帮我。我无法向外界求救,因为体内的某种东西战胜了我,我发现它难以控制,我害怕会自己会再次失去控制,杀掉第九个人,甚至第十个人。请帮帮我,我快要不行了。

    现在孩子们是安全的,不会被炸。因为坑需要挖很大,引爆装置还需要做很多调试才能弄好。但是如果我太久没有杀久没有杀人,我就会彻底失去控制,然后引爆炸弹,请帮帮我,我撑不下去了。

    他确实是在求助,对于“佐迪亚克”的求助,梅尔文·贝利依然表示了极大的热情。他通过《旧金山纪事报》向zodiac发表声明:“既然你向我求助,那么我保证会尽力给你任何你需要和想要的帮助。如果你只想见我一个人,那我就单独前往。如果你想让我带上一位牧师或者以为精神病医生,再或者一位可以交谈的记者,我都会照办。我会严格遵照你的要求去做。你说你正失去控制,可能又要杀人。请不要让情况恶化,让我现在就帮助你吧。”

    &ndiac对梅尔文的声明却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回应。曾经又一次,当梅尔文有事外出正好不在家时,一个电话正好打到了他的家里,打电话的人自称是zodiac,接电话的人是梅尔文的管家。据梅尔文事后说,当时zodiac同他的管家聊得很愉快,此后三个月zodiac了无音信。

    美国经济大萧条之后,在政府换届之间,凯恩斯主义深入社会每个角落,当时的社会问题严重,完全依靠政府的宏观手段,在经济危机化解后的几十年里教育的缺失问题严重。

    知识分子上升通道的阻碍,并且知识分子和现存权威之间存在矛盾。

    在电影后天里,男主角不论怎么警告副总统都没用,副总统是傻瓜么?

    绝大多数人在灾难真正到来的前一刻,都会做和副总统一样的选择。

    全球变暖是个严重的问题,但是没有钱,人一样无法生存。在眼前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上,当代人做了自己的选择——及时行乐,以后的问题以后去想,当务之急是发展经济。

    只有美国变得不再适合生存了,人们才会从那个被广告、媒体、电影以及政客编造出来的“美国梦”中醒过来,可是那个时候资本主义已经露出了自己爪牙,开始收割人命了。

    波莫娜依稀记得,去年的时候她曾经想提醒人们要留神黄石火山,它随时可能爆发,那会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灾难,是公元536年一样的危机。

    但是那座火山有可能是后天爆发,也有可能是十万年之后,人们愿意去赌那个概率,毕竟人类只活一百年,为了一个不可靠的警告而放弃那么多利益,学位、房子、体面的工作,这怎么合算呢?

    再说她是谁?为什么要听一个无名之辈的警告呢?

    &ndiacii的警告一开始没人当一回事,以为是恶作剧,一直到他开始按照预告上那样杀人,警察和媒体才把他说的当真。

    &ndiac比较幸运的是遇到了《旧金山时报》的保罗·艾弗利,他曾在越战中做过战地记者,在担任《旧金山纪事报》的首席调查记者的同时,他又是一名被允许持枪的私家侦探。他是一个标准的美国人,大胆并且投机,有枪谁都不怕,他没有把zodiac的信放在报纸最后几页,和填字游戏放在一起,他将它放在了头版头条。

    在引出轰动的同时他也找好了借口,这么做是为了避免真的有人因此而受到伤害,这是个多么伟大的借口,就像美国宣布加入越战是因为被越共鱼类击中,因此不得不还击一样光明正大。

    他们在越南又干了些什么呢?

    &ndiac“训练”杀手,就像长官训练士兵,他并不为杀了四个年轻人感到羞耻或愧疚。

    孩子不听话可以教,他觉得不成材的全部都毁灭,成才的标准又是什么?拿起武器,当一个白人至上的侵略者么?

    男孩子不拿起武器,像兰博一样杀人,女孩子不向“英雄”投怀送抱就是有问题的。

    波莫娜不觉得穿波西米亚风格的衣服有问题,也不觉得女孩发誓当修女,不亲吻男人有问题。

    女孩都去当修女了,没人谈恋爱结婚关她什么事,和男孩约会有死亡威胁。

    &ndiac约会,在那个连环杀手眼里她就是该死。

    男人喜欢年轻女人没什么错,太年轻就是一种罪,女大学生介于成年人和未成年之间,“孩子们目前是安全的”,这个孩子应该是10岁左右,心志不成熟,更容易被操控的。

    不过他知道那是错的,他在抗拒,ett说不定是某种偏门语言里“恋童癖”的缩写。

    “你是因为我看起来一直十五岁才对我感兴趣的?”波莫娜问正靠在床头抽烟的前食死徒,他没穿衣服,露出胳膊上纹身一样的黑魔标记。

    “不!”他神色阴郁地说“我没碰过学生。”

    波莫娜想起他揍罗恩和哈利的那股狠劲,以及对女学生保持距离的礼仪,顿时释怀了。

    “你喜欢年纪大的?你有恋母情结?”

    “我发誓,迟早有天我要把你看的那些和变态有关的文章烧了。”他发狠一样,咬着牙说到。

    “我觉得我真是个邪恶的女巫,引诱你这个有道德的人堕落。”她得意洋洋地笑着“这就是你有趣的地方了,西弗勒斯,你是个有道德的黑巫师。”

    他仰天长叹,像是在质问天花板上画的宙斯一样问道“为什么你把她给造出来了?”

    她把那些乱七八糟内容的纸张都丢了,现在她对这个比她年轻的“爱人”更感兴趣。

    &ndiac,她有点理解他为什么会觉得孤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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