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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炮灰小笛手 第7章 曲意铿锵催人命

作者:西北幻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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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曲意铿锵催人命

    拿着艾尔莎的奴隶文书,带着艾尔莎离开了妓院,由于时间还早,卡加斯和其他同僚决定再玩一会,不过给了我两瓶酒,让我带给老撒加。

    出了门一看,杂货铺竟然还亮着灯,于是推门进去,老板正趴在柜台上打着瞌睡,看来是打算通宵营业了,也对,既然他们为军人服务,那我们不回营,他们自然也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

    老板睡得很警醒,一听门响,立刻抬起头,眼还没完全睁开,嘴角就挂着晶亮的口水说:“欢迎光临。”

    我冲他笑了笑:“我记得你说能帮我寄信?”

    老板擦了擦嘴,揉着惺忪的睡眼:“是的,邮差隔天会来一次,正好天亮就来,你要寄到哪?”

    我掏出信:“不远,魔法学院。”

    老板点点头,接过信看了看封蜡,然后拿出一个小册子:“谁收?”

    “欧格雅魔导师,越快越好。”艾尔莎插嘴道。

    老板一边记录,一边笑着说:“好了,记下了,小姑娘,就这么近,骑马喝口水的功夫就到了,你还想多快?邮资哪边付?”

    我这才想起来这时候还没有邮票,要么寄信人付邮资,要么取信人付,艾尔莎撇了我一眼:“收信人付。”

    老板点点头:“好的,我要加收1个银币。”

    我皱着眉头看了看艾尔莎,我认为到付很不礼貌,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尊重,何况对方是欧格雅导师,艾尔莎立刻明白了:“你手里那点钱,可不够付邮资的。”

    我心里一惊,不尊重就不尊重吧,掏出一枚银币递给老板,老板把记录好的纸条,插在信封的丝带上,放在一个盒子里:“还需要什么吗?”

    我摇摇头,再有需要,要么刷卡要么就该卖.肾了,于是道了声谢,离开了。

    出了门,我问艾尔莎:“这点距离要多少邮资?”

    “至少1个金币,邮资可是很贵的。”艾尔莎笑着说:“木头,真不知道你老家是有多偏僻,这都不知道。”

    我叹了口气,老家吗?说近也近,一面镜子的厚度,说远也远,可能要穿梭时空,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了,也罢,从前年起,我已经孑然一身,好不容易找了个女朋友,结果跟我分手了,最后上了我公司老板的玛莎拉蒂,没等我报复公司老板,就被开除了,不回去也好,有些人还能回来,有些人相见太难,唉,我在胡想些什么……

    艾尔莎知道说中了我的伤心事,低着头不再说话,我问道:“欧格雅导师要是发现邮费到付,会不会一生气拒收?”

    艾尔莎笑着点点头:“很有可能,所以我没在上面写名字,她一定会收的,她的好奇心非常强。”

    还真是这样,欧格雅导师简直就是一部‘十万个为什么’,要不是我才疏学浅,她一定连原子弹的方程式都问清楚。

    “想我姐姐了?”艾尔莎笑着问。

    嘶……她也会读心术?我明白了,她一定是以为我跟欧格雅导师有一腿,天地良心,我最多就是过过眼瘾,欧格雅导师确实漂亮,可那种跟外貌年纪不相称地沉稳,让人敬而远之,眼前这位也是,秀色勉强可餐,可是太成熟,天山童姥。

    “我想起一个故事。”我岔开话题:“以前有一对兄妹,分隔在很遥远的两地居住,他们兄妹感情很好,可是忙于生计,一直无法见面,只能靠通信,告知和了解对方的情况,可是邮资很贵,以他们两人的收入,很难负担的起。”

    艾尔莎也来了兴趣:“那他们怎么办呢?哦,是不是会魔法,能不拆阅信件就知道内容?”

    很天真,很傻,要是魔法师,会穷到这种地步?我摇摇头:“邮差也很奇怪,每次送信,对方只是拿过信,并没有拆,看上一眼,就表示自己没有钱付邮资,但表情就好像知道了什么一样,可有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办法,哪怕去借钱,也要拿到信件,了解里面的内容。”

    艾尔莎立刻明白了:“他们在上面做了记号!”

    “是的,兄妹两个约定,如果身体安好,万事无忧,那么就在信件表面签名的时候,画个小小的圆形,表示生活美满,只要看到这个符号,就表示可以不用付邮资了,如果有急事,就会画个斜杠,那么对方看到,就会付邮资,拿到信件,了解对方的情况,后来,邮差知道了。”我一边漫步在回营地的小路上,一边讲着这个故事。

    “那他们岂不是再也写不了信了?”艾尔莎皱着眉头说。

    “不,邮差也是穷苦人,他知道这种惦念着远方亲人,却又付不起高昂邮资的感觉,于是他把兄妹两人拒收的信件,仔细的捆扎成一摞,求见了国王。”我笑着说。

    艾尔莎愣住了:“完了,完了,会被砍头的。”

    故事的结局要是这样,谁还看?“国王知道了这件事,也被这对兄妹的感情和聪明才智感动了,决定改良邮政体系,他先是规定,从此以后,邮资必须由寄信人支付,然后大规模降低邮资的价格,甚至还分了快信和慢信,如果你急,那么可以寄快信,邮差会骑着马专程送达,如果你不着急,那么信件就会按照地区和村镇,分类管理,每隔一周或者一个月,才用邮政马车送到,虽然慢,但邮费非常便宜,而且他发明了……”我突然刹了车,后面要说的是邮票,这地方没有这玩意儿。

    艾尔莎立刻问道:“发明了什么?”

    我愣了一下:“发明了……魔法阵传输网络,每个重要的城市和城镇,都有魔法传送阵,用以传送信件,这大大降低了人力和马匹的消耗。”

    艾尔莎奇怪的看着我:“你这故事哪听来?开始觉得还不错,后面可就太离谱了,普通魔法传送阵不能长距离传送,整个帝国最长距离的传送法阵,也只是皇宫跟魔法学院之间而已,运行一次要花费5000枚金币,怎么可能每个城市都有?除非你让魔法师去当邮差,这怎么可能。”

    “故事嘛,听听就得了,别当真。”我笑着说:“生活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生活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艾尔莎咀嚼着这句话:“哼,我只同意后半句!”

    “你认识摩根·弗里曼?”我吓了一跳。

    “没听说过这个人,他是谁?”

    “我一个……老朋友,他也这么说过。”希望摩根·弗里曼没意见,我赌一万枚金币,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不过我是他的粉丝,《七宗罪》我看过很多遍了。

    说话间,到了军营,希望卫兵别阻拦,倒不是害怕艾尔莎没地方住,而是担心这姑奶奶把卫兵打了。

    卫兵看到我,又瞥了一眼艾尔莎,笑着说:“呦,这不是我们新来的笛手吗?保重身体啊,天亮点名要是迟到,可要挨鞭子的。”

    我用傻笑回应着他,拉着正在运气的艾尔莎进了军营,进了军乐团的驻地,壁炉也快熄灭了,撒加长官还在老地方,张着嘴酣睡着,我把酒放在他旁边,然后往壁炉里丢了几块木柴,带着艾尔莎去了我的房间,艾尔莎看到满屋的灰尘,皱了皱眉眉头,抬起手臂扫了一下:“净化,弗拉迪艾拓!”

    一阵微风吹过,屋里的灰尘都不见了,我眨眨眼,有魔法真是方便,不然一个钟头我都扫不干净,把背包和买来的东西都放在桌子上,然后给这位姑奶奶铺了床:“休息吧,天亮我还要去点名。”

    说完,我就把墙角的椅子拿过来几把,搭在一起,现在我知道这么厚的披风是干嘛用的了,于是披在肩上裹住身体,躺在椅子上正要合眼,就听艾尔莎问道:“要不……一起睡?”

    我差点从椅子上滚下来:“哈?不怕我欺负你?我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我知道你不是,所以你也没必要装模作样的睡椅子,我不介意,再说了,你能欺负我?别逗了!”艾尔莎坐在床边嘲笑道。

    我歪头看了她一眼,有这么个祸害在旁边,今晚真的不用睡了:“你应该会一种魔法,能把房间隔成两部分,不透光也不透声音。”

    艾尔莎点点头:“空间阻断魔法,当然。”

    我挥了挥手,在房间中间虚划了一下:“帮个忙吧。”

    艾尔莎奇怪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抬起手,没有出声,一面闪烁着波纹的乳白色墙壁从地面升起,一直升到屋顶,正如欧格雅导师做过的一样,我放心的翻了个身,背对魔法墙壁,虽然什么都阻隔了,可这面魔法墙壁本身就发光,我睡觉不怕吵闹,可是怕光,有点光绝对睡不着。

    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就坐起身,失眠了,裹着又板又硬还一股樟脑球味的披风,躺在椅子上,实在不舒服,我走到桌子前,开始清点和整理自己的东西,最后,面前就剩下那支铁质的长笛。

    我拿着长笛笑了起来,我的家人一直误认为我有音乐天赋,幼儿园让我学电子琴,快要考级的时候,我闹脾气罢课了,上了小学,我因为声音不错,看得懂五线谱,被选进了合唱队,专门领唱二声部,可是好景不长,青春期的时候,我变声失败,ktv老板倒贴了一瓶12年芝华士威士忌,请我去他的竞争对手那里玩,好在成年后,对音乐还有那么一点兴趣,买来些乐器,通过网上课程自学,自娱自乐,不过也是道路坎坷,为了有心脏病的邻居,我放弃了小提琴,因为楼下的母亲不下奶,最后连布鲁斯都不吹了,小学有竖笛课,我自负吹得还不错,后来也玩过横笛,没想到转了一大圈,现在成了混饭吃的行当。

    面前这支横笛结构很简单,笛尾有帝国军队的浮雕,通体铁质,我猜是为了吹出更响亮的声音,看了看周围,窗户在艾尔莎那半边,门在我这,不过以白天的经验来看,房间的隔音效果还不错,我拿起横笛,试了试,发现音质没有想象的那么糟,军用品也不赖啊,我吹了几遍简单的《雪绒花》和《欢乐颂》,找了找感觉,然后玩心起来了,我站起身,戴上军帽,整好军装,抖了抖披风,面向墙壁,立正站好,打算吹奏我最拿手几首军事进行曲,由于军装很像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所以我幻想自己身处于战场,顶着纷飞的弹雨,吹奏起《不列颠掷弹兵进行曲》……

    “你疯了吗?”一个声音打断了我激昂的畅想,回头一看,竟然是老撒加,这老头睡醒了?

    我愣了一下,然后立正:“长官。”

    “谁教你这曲子的?”老撒加惊恐的看着我。

    网上学的,这曲子在这边应该没人知道啊?

    “我……”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听到门口一阵纷乱的脚步,几名士兵冲了上来,还拿着长剑,这个点是扫黄还是打非?门罗长官一马当先:“谁在吹笛子!是谁?”

    艾尔莎早在老撒加进来的时候,就收回了魔法屏障,正抱着毯子,一脸惊恐的看着我。

    老撒加叹了口气,冲我抬了抬下巴:“新来的笛手。”

    “胡闹!”我不知道门罗长官的箭术到底如何,可离着两米远,这吐沫星子倒是喷的挺准,一滴都没浪费,全喷在我脸上,他晚上吃蒜了:“你不想活了吗?大半夜吹《掷弹骑兵进行曲》?”

    我傻了,他们怎么知道的?难道还有穿越者来过?教了这首曲子?离谱吧!

    你不是新兵吗?怎么会这首曲子?你不知道这首曲子不能乱吹吗?闯祸了吧。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我耳朵,正是艾尔莎的声音,可这姑奶奶连嘴皮子都没动,魔法。

    “我就是睡不着,练练……”我低着头认错,看来祸惹得有点大,可到底怎么回事?坏了,这不会是共和党的曲子吧?

    “撒加,你个老糊涂,整天就知道喝酒,这下好了,整个兵站的人全都醒了!差点他妈炸了营!”门罗吼道。

    老撒加笑着说:“嗨,多大的事,就当是练练集合了,快出征了,也该紧紧弦了,我刚给了他谱子,让他自己练,谁想到他上来就选这一首,怪我没说清楚,真不是故意的!”

    “借你个胆子,你也不敢‘故意’,下不为例,要练《掷弹骑兵进行曲》,提前报备,别胡吹吹!炸了营怎么办?团长还以为皇帝陛下驾到了!”门罗吼完,就摔门走了,临走撇了一眼艾尔莎,嘴里骂骂咧咧的开了荤:“吹个破笛子找感觉,直接干就是了,熊孩子。”

    几名跟着门罗冲进来的士兵立刻笑成一团,艾尔莎哼了一声,抬起手念了一句什么,几秒种后,就听到楼梯处一阵重物滚落的声音,还有门罗的惨叫和几名士兵的惊呼,我吓了一跳,艾尔莎用魔法攻击门罗!

    这时,门罗在楼下骂道:“他妈有时间修一下楼梯,都破成这样了,眼瞎啊!是不是想摔死老子啊!一群混蛋!”

    老撒加显然知道是艾尔莎捣的鬼,可是看了一眼艾尔莎,竟然笑了起来:“大人,这是军营,可别给我这个可怜的老头,找麻烦啊。”

    艾尔莎很甜很可爱的笑了笑,没说话。

    老撒加冲我挥了挥手:“走吧,别打搅大人休息。”

    我点了点头,看了看艾尔莎,艾尔莎得意的冲我眨了眨眼,挥手示意我离开,等下,这不是我的房间吗?

    到了楼下,老撒加又坐回那个壁炉前:“说吧,谁教你这首曲子的?”

    我苦笑了一下:“老家有人会吹,说是军队的进行曲,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曲子。”

    老撒加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不愿意说就算了,你是笛手,会吹不妨事,但不能乱吹,这首曲子的全称,是《皇家近卫重甲掷弹骑兵进行曲》,重甲骑兵是军队中最强大的武装力量,其中武器最精良的就是重甲掷弹骑兵,整个帝国也只有三支这样的军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其中,最精锐的一支,被授予了‘近卫’和‘皇家’双称号,也就是皇家近卫重甲掷弹骑兵团,那是皇帝陛下的贴身护卫,你吹那首曲子,是他们战斗时冲锋用的,如果是平时,则代表皇帝陛下驾到,就是军乐团训练,也要提前向军部报备,得到批准后,才能在指定的地方,指定的时间,进行练习,否则要被处以军法,还好团长阁下罩着,不然你的小脑袋天一亮就得搬家了。”

    我愣住了,不是《不列颠掷弹兵进行曲》吗?怎么成了掷弹骑兵?皇家?还近卫?这什么兵种?掷弹兵是指那些臂力惊人,手拿大号手榴弹,近前投掷破坏敌人防线的勇士,英国独有,身穿耀眼的猩红色军装,头戴黑色熊皮高帽,是白金汉宫的侍卫,没听说要骑马啊?

    “这我真不知道。”我缩了缩脖子:“团长不会收拾我吧?”

    老撒加笑着说:“收拾你?算你运气好,快开拔了,这时候不会,可上了战场,挑你第一个去吹步兵进行曲,倒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谁让你给他留下‘好印象’了,你家里还有人吗?现在写遗书还不晚。”

    早死晚死都得死,我撇撇嘴:“没有,就我自己一个人,我当是多大的事,原来是上前线,早死早投胎。”

    老撒加点点头:“有准备就好,别到时候吓得尿了裤子,哦,尿了裤子也不要紧,被吓得吹不了笛子就不行了,一样砍头。”

    这老头说话还真直接,我新兵!有这么鼓舞士气的吗?

    老撒加突然指了指楼上:“那位大人是怎么回事?”

    “哦,我魔法学院导师的妹妹,在这借住两天,会有魔法学院的人来接,只不过她不想声张。”我随口说道。

    老撒加点点头:“不妨事,随她高兴吧,我让食堂给她准备饭菜就行了,你是魔法学院的学徒?”

    “以前是,被开除了,因为得罪了公主殿下。”我苦笑着说。

    老撒加突然问道:“你见过公主殿下?她身体还好吗?”

    好,能不好吗?我裸奔那天,她那一嗓子喊得多欢实:“看起来还不错。”

    “嗯,她是个好孩子。”老撒加说道。

    是这老头酒没醒,还是我耳朵的鼓膜有问题了?我惊讶的差点脑血栓:“好……孩子?”

    老撒加点点头:“是有点顽劣,可本性不坏,如果陛下还没有其他子嗣,她就会是帝国未来的女王。”

    别呀,千万别,祝愿皇帝陛下万岁,雄风不倒,妻妾万千,最好再多生个几十打,让那熊孩子当了皇帝,不是武则天,就是叶卡捷琳娜,她要是哪天想起我,我就得赶紧填报《投胎申请表》了,等下,听这老头的口气,他跟那个熊孩子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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