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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青衫白马,仗剑天涯

作者:此地无银三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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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发老者同样惊讶于自己的真实身份被识破,两眉倒竖,眼睛直勾勾地注视着这个上半身光溜的年轻小子。

    魏颉丝毫不敢隐瞒,将自己在月渠镇与卜倩偶然结缘的事情讲了出来,并言道:“小萝卜曾与我提起,前辈说过凡是九阶尘仙境以下的人,连看都不用看的……”

    那个姓嬴名秋的白发老者挤着眉头,自言自语道:“这个倩丫头,我不是叮嘱过她不可透露老夫名姓的吗?”

    魏颉连连摆手,解释道:“小萝卜并没有透露您的名讳,除了刚才的那句话外,她一个字都没有多说!”

    “嗯?那你是怎么知道老夫叫什么的?”黑瘦老者挑眉问道。

    魏颉拱手应道:“晚辈有幸在云顶郡天门城,遇到了‘刀圣’关昭关前辈……”

    嬴秋一听到“关昭”这个名字,升调“哦”了一下,奇道:“你还见过关老五?”

    魏颉“嗯”了一声,将自己如何遭遇并认识刀圣,以及关昭临终前与一衲禅师的对话都简单说了。

    白虎皮老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指着魏颉说道:“你小子,和老夫倒也真是有缘呐!先与我那四个徒儿相识,后来更是连关老五的最后一面都被你见到了……”

    魏颉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嬴秋回忆起了那晚在昆仑山巅与关昭的那一场“刀剑之争”,抬头望天,他由衷感叹道:“老夫之前说过,你爹魏魁的枪法堪称天下无双,至于关老五嘛,则是当之无愧的‘千古用刀第一人’呐!”

    魏颉心下万分好奇,壮着胆子问了句:“前辈,关大侠当真已经……”

    嬴秋瞥了魏颉一眼,嘴角向下,沉声道:“是,关老五被我杀了,我把他的尸首和佩刀都安葬在了昆仑雪山。”

    魏颉重重叹了口气,正准备出言询问他为何非要杀了刀圣关昭。

    剑圣嬴秋却忽然不耐烦的说道:“别再多嘴多舌了,老夫且问你,你不是说你和倩丫头成了要好的朋友吗?她现在人呢?怎么没和你在一块儿啊?”

    魏颉听了这话,脸色顿时忧郁了起来,低垂着脑袋说道:“小萝卜她……她已经走掉了。”

    “走掉了?”

    “对,她说自己患有‘狂病’,可能会伤害到我,便就不辞而别了,我也不知道她如今在什么地方……”

    黑瘦如一棵老松的剑圣发出“噗呲”一声,立时哈哈大笑起来,拍着魏颉的肩膀说道:“什么狂病,她有‘先天地煞境’的修为,怎可能会生什么病?依老夫看,倩丫头就是嫌弃你太弱了,这才会胡乱编一个理由来骗你。”

    魏颉愣住了神。

    他其实一直都在反复思索卜倩离去的真正原因。

    先前曾想过是那个叫作卢小倩的红衣女子用谎话哄骗了小萝卜,编造一个合理的借口将其带走了。

    但仔细想想不对,那日在赤霞山兰溪寺中,卜倩确实是变得有若狰狞妖魔一般,那个“狂病”的说法似乎并不是假的,而且小萝卜虽然憨愚天真,却又绝非真的傻子,按理说不会那么容易就被拐走……

    “前辈的意思是,小萝卜是故意不想见我的?”魏颉肃声问道。

    “想必就是如此。”嬴秋淡淡然说道,“倩丫头这人啊,心肠好得很,多半是怕直接走了伤你自尊心,就编了这么个鬼扯的理由……哈哈,狂病,亏她想的出来!”

    魏颉暗暗思考道:“照这个说法,莫非这真是小萝卜演的一出戏?她化身成那个头顶火焰的恐怖模样,将我扼昏过去,随后在地上留下了那段作别之词,好叫我彻底死心?”

    魏颉正自心神不宁,嬴秋两眼一眯,用公鸭般的嗓音问道:“喂,臭小子,你是不是喜欢倩丫头啊?”

    “啊,我……”魏颉当场怔住,不知该如何回答。

    “唉,想想也是,什么‘好朋友’,什么结伴而行啊,都不过是幌子罢了!”剑圣随意扬了扬手,“这世间男女之间啊,哪儿会有什么纯净的友谊?所谓的‘一见钟情’,无外乎是鬼迷心窍、见色起意!我问你,你陪了倩丫头一个多月,睡过觉了没有?”

    魏颉险些被最后的那句话震了个跟头,急忙大声否认道:“没有没有,我怎么会……她还太小……不不不……”

    白发老剑圣轻呵一声,抬手往魏颉的脑袋上砸了一记板栗,虽未怎么用力,魏颉却也觉得额头挨敲处甚是疼痛,忍不住“哎呦”了一声。

    赏了魏颉一记板栗的嬴秋扯了扯嘴角,笑骂道:“你个混蛋臭小子,装个屁的正人君子啊?别以为老夫不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

    “前辈您别误会,我,我真没有……”魏颉捂着额头辩解道,“我只是把小萝卜……”

    正说着,蓦然想起了那日在月华江上与卜倩激情拥吻,以及小萝卜不辞而别后,自己在赤霞山间嘶吼狂奔的经历,心底一阵动颤,脸色发烫,那句“当成是妹妹”竟再也说不下去了。

    以剑为腿的老头眼神澄澈,他瞧着魏颉那张红脸,“啧”了一声,“你小子长得确实还算可以,倩丫头估计就是情窦初开,看上了你的脸……”

    魏颉沉默不语。

    “不说话,看来这是默认了,你也知道倩丫头有点喜欢你啊!”嬴秋盯住魏颉的眼睛,“女孩子家家的十六岁也不算小了,倩丫头生性虽然愚钝,却到底也不是傻子,她既然肯待在你身边一段时间,就证明她心里对你是有好感的,否则,她早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魏颉回忆着卜倩在兰溪寺地板上刻下的那一长串告别文字。

    那一番话实在讲得极为真挚恳切,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她是真的有在喜欢自己的,可若是真心喜欢,又为何要硬编那样的一个谎言出来……就在他情绪跌宕起伏的时候,嬴秋又“咚”的赏了魏颉一记板栗。

    这一下力度明显加大了。

    吃了第二记板栗的魏颉疼得连连倒退,紧捂着自己的额头,惶恐地叫道:“前辈,你……”

    “我什么我,你个臭小子,我算是看出来倩丫头为何要离开你了!”嬴秋扯着嗓子道,“我瞅你长得也还挺中看的,怎得脑子如此不经用?!倩丫头她喜欢你,你呢?你也是喜欢她的吧!”

    “我……”

    “闭嘴!”白发老剑圣并不打算魏颉讲话的机会,“抛开什么伦理啊世俗啊,那些狗屁糟粕一样的东西,如果没有了任何的道德束缚,你心底里是很喜欢她的吧!你是想要搂着她、抱着她、亲着她,和她一块儿睡觉的吧!”

    魏颉神情严肃起来。

    他想不通为何剑圣前辈会突然间变得如此口无遮拦。

    “你既然喜欢她,就该把想法都说出来才是啊!你把什么东西都藏在心底,什么都不肯说,人家得不到回应,可不就走了吗?你真当自己是个香饽饽啊,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小子除了长得入眼一点儿,还有其他拿的出手的本事?单以修为而论,倩丫头轻轻一巴掌就拍死你了!”

    嬴秋厉声喝道,“现在好了,倩丫头走了,你小子知道后悔了?!哼,晚了!老夫告诉你,这世间女子,越是痴情之人,无情时便越是无情!那是你终其一生一世都没办法挽回的!”

    看着老剑圣情绪不稳的样子,被泼了一脸口水的魏颉大受震撼,心下暗道:“前辈为何会这般激动?莫非……他从前也弄丢过一名女子么?”

    眼中只有陆地尘仙的无敌剑圣平复了一下心情,道:“罢了罢了,老夫的宝贝徒儿,量你小子也配不上!反正老夫今日给你句忠告——日后倘若碰到了想要一起睡觉的姑娘,就一定要及时跟她表达心意,认真且负责任地告诉她,你有多喜欢她,然后啊,如果当真是命里就该在一起,那你务必要好生待她,不可亏欠其半分……知道了吗?”

    魏颉扁了扁嘴,心道:“嬴老前辈这话糙是糙了点,但终归也有些道理,当初刀圣关大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子的时候,我若借机表白坦露心声,说自己喜欢小萝卜,那她或许就不会走了。”

    于是正色道:“大师良言,晚辈自当牢记于心!”

    “牢记个屁,你这个年纪若能听得进去我的话……”剑圣嬴秋一副兴致索然的无聊模样,“哎,老夫跟你说那么多干嘛,走了走了!”

    “前辈慢走。”魏颉抱拳恭送。

    嬴秋略微点了下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他娘的,搞得老子酒都醒了,得再去好好喝一轮。”

    说完便身形一纵,再度化成一道璀璨白金长虹,往西边天空去了。

    待剑圣离开后,魏颉又去附近寻了一家酒楼。

    要了一间最好的包房,用从三名男子手里抢来的银票买了一大桌子的好酒好菜,狠狠痛饮饱餐了一顿。

    填饱肚皮后,魏颉又痛痛快快地冲了一个热水澡,彻底洗去身上的尘泥污渍。

    跟店老板要了件干净的衣服后,骑着白马出门了。

    去了市集上的一家裁缝铺。

    买了一袭崭新的长衫。

    依旧是碧青色。

    他之所以会选择买这个颜色,是因为当初有个身穿葱绿色衣衫,扎着两根羊角辫的小丫头。

    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说过一句——“你,好好看。”

    如今,小丫头已经不在了。

    魏颉却养成了喜穿碧青色衣裳的这个习惯。

    英姿飒爽、容光焕发的他,迈着矫健沉稳的大步走出了那家裁缝店。

    来到门口,纵身跃上了大白的后背。

    策马扬鞭而去。

    这一日,主动离开了道门巽风宫的魏颉。

    再一次青衫白马。

    仗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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