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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要不带带我?

作者:此地无银三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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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桌上的魏颉苍参二人,一个闷头想着心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一个怡然自在,尽享着美味酒肉,快活若仙人。

    就这此时,四个容貌堪称丑怪的蛮族汉子大摇大摆入了楼内,为首者扯开嗓门吩咐店小二,须上一大桌子好饭好菜,待这四位大爷吃饱喝足,待天晚以后,好去参加所谓的「彩灯大会」。

    魏、苍二者初来乍到,固然不知何为彩灯大会,料想来是个狼蛮族人特有的某种仪式活动,作为中原游侠的魏颉和苍参来说,实在缺乏多少吸引力,没什么趣味耍头,白请他们都不稀罕去。

    四个粗野汉子的吃相极差,就跟他们的容貌一样,让人瞧见了就没半分食欲可言,不吐出来就已算不错的了。

    他们风卷残云般,疯狂恣意的席卷着桌子上的鲜热饭菜,如同四头野猪在拱着院子里面的菜叶,粗俗不堪,且发出的响声动静还不小。

    魏苍两人就坐在这个四个恶心家伙的旁边桌子,近距离听着四名胡人汉子吃饭的声音,躲都躲不掉,非听入耳朵里面不可。

    魏颉本就不再进食,倒也无伤大雅,苍参原本来让店家多了上了俩酱肘子,吃掉一个,剩下的这一个本来打算就着这小半坛酒消灭掉的。

    谁成想天不遂人愿,居然唐突跑进来这四个叫人晦气的东西,一阵野猪拱食的响动,搞得青衫客苍参食欲骤减,不愿再去啃食那只猪蹄,心甘情愿白浪费一份买肘子的钱,捧起酒坛往杯盏中添了些许,端着酒碗小口饮了起来。

    仿佛是摆明要和那四头「猪」划清界限,突显出中原礼仪之邦的素质教养,不类区区蛮夷那般粗陋鄙俗,和畜生没甚分别。

    魏颉和苍参同坐一桌,自然也殃及池鱼饱受其害,虽已饱腹,连酒都不愿再多喝,但此时听到那种令人不适的声音,心情着实也有所影响,短时间内就变得极坏。

    虽说有冲过去教训那些家伙一顿的冲动,出出胸中的愤怒,给不讲礼貌的天烛国蛮子长点记性,但内心思量再三,那四个人毕竟也没犯什么罪过,无非就是让人觉得有点恶心了而已,罪不至死,没有惩罚的必要。

    本着多事不如少事的原则,年轻人魏颉还是努力压住了胸膛里因不爽不悦而产生的种种怨气,压抑住了强烈的冲动,没有过去好好赏一顿老拳给他们。

    接连不下三次,用瞪圆了的眼珠子作为警告,那恶狠狠的目光朝那边投射,或者说是甩了过去,可很显然,一门心思扑在吃饭这件事情上面的四个彪形汉子对此并没如何在意,压根就没注意到,他所关系的,就只是自己桌子上的酒肉而已了。

    若不是苍参见魏颉脸色十分难看晦气,及时握住后者的一条胳膊,好言相劝,说反正咱们都快要离开这酒楼了,再也见不到了,犯不着为那种人动肝火,出手教训之类的事情更加没那个必要,把拳头赏给那种废物一样的货色,白瞎了力气。

    四个粗野不讲规矩的丑汉子吃喝受用得差不多了,酒足饭饱,心满意足,便开始靠在椅背闲聊了起来。

    由于这儿是天烛国南院六城地界,蛮汉交杂聚居,胡人的说法方式和汉人的言语相互融合,以至于魏颉即使不甚精通胡语,也能听懂个七七八八。

    「唉,六十两一张的前排票钱,贵呢确实是贵了些,但既然能近距离看到鼓大高手的风采,那也算是物有所值了。」一个蛮族汉子笑道,「你们知道吗?那位姓鼓的纯粹武夫,师承折腰山真武峰峰主林清,今年不到三十岁,已有半步凝丹境的修为,人称「小武神」,是这阳凤城城主蓝关麾下第一得力战将,实力妥妥的那是一绝,若是亲眼目睹那位武夫的拳脚,或多或少偷学来一招半式,那可就不是多少两银子能够衡量的了,此生都受用不尽,也不枉咱们千里迢迢,相约从镔铁府赶来这里了。」

    魏颉又一次听到这「林清」这个名字,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认林清为义父的狗汉奸林明,一想到那个惨遭未婚夫杀害的孕妇沈笛,魏颉心头一阵抽痛,咬了咬牙,继续耐着性子听了下去。

    另一个汉子朗声笑了几下,道:「厉害厉害,居然是那位号称「人间真武大帝」的林老九的徒弟?那这银子花得真够值的了,别说六十两了,我觉得卖一百六十两都不为过,咱们血赚不亏呐!哈哈!」

    「那可不?折腰山高手如云,「十三凶徒」里头除去英雄峰诸葛老大以外,我最崇拜的就是林清林老九了,什么人间真武大帝,我听说,那林老九本就是天庭玄武帝君降世,身负仙人气数,武学造化高得那是没边了,一双剔骨剥筋手,天下谁堪其敌手?林清对外都说了,若是八阶天罡境的纯粹武夫,那或许还有点资格使之全力一战,如若是那天罡境的剑修或者练气士,只要被他近了一丈以内,结结实实吃了一顿拳脚,那甭管你膻中穴内的本命真气多么雄厚,他就是能打得你身子支离破碎,生生暴毙在猛攻之下……哈,若是连八阶天罡境的修为都没有,那就连打都不用打便能预测到结果了,你们猜猜林清平生最爱干的事情是什么?」

    那人自顾自憨笑几声,表情阴森森的说道:「抽龙筋!这人身上什么部位能被唤作「龙筋」?那必须是脊梁骨啊!我跟你们说啊,林老九最最喜欢先把人给打个半死不活,然后一下把手给戳进去,把人后背整根脊柱都硬抽出来,场面那叫一个血腥呦……」

    另一个人肩膀耸了耸,显是有些不寒而栗,「瞧你这说的,好像亲眼见过那个林清抽人龙筋一样。」

    适才说话那人笑了笑,回应道:「我是没亲眼见识过,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林清乃是英雄府数一数二的纯粹武夫,昔年屠龙帮的帮主,后来算是被招安了吧,成为折腰山干部之一,刚入山没多久,真武峰前任峰主梅子瓒就被人暗杀了,凶手至今下落不明,然后他林老九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新一任真武峰峰主,这一事件虽然后来不了了之,但当时几乎清一色的人都猜测,梅子瓒是死于林清之手,且死状极其惨烈,浑身上下每一条筋脉都被挑断,满是血渍和严重创痕,面目模糊,几乎连一块好肉都瞧不着了。」

    又一个大汉瘪了瘪嘴,赞叹道:「不仅以铁血手腕杀人上位,而且事后还一点儿责任都没承担,林清当真是好手段呐!」

    刚才那人听其如此称赞自己的偶像,志得意满的点头笑道:「那是自然,你们别看林清到哪儿都被人叫做「林老九」,那是因为他拜入山门太晚了,而后又取代了梅子瓒的地位,这才当了老九,实际上这战力的排行绝不止第九,折腰山十三凶徒,他林老九少说能排入前五,如果不用兵器,仅凭拳脚外功交手,恐怕除了折腰山诸峰共主诸葛长怀以外,整座南院乃至举国上下,就基本没人能有资格敢说那「稳操胜券」四个字了。」

    一个糙汉子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好奇的问道:「这林老九究竟练了什么功法,居然能强成那样,连天罡境修士都能不放在眼里?」

    最开始那个觉得银子物有所值的汉子抢着说道:「这「凡间真武」林清林老九啊,是天上统镇北方的玄武大帝的人世投胎,习武禀赋之高,那是破了天去的,今年四十六岁,差不多已快把人世间所有的近战功法或是轻身功夫全部学会了,佛道两家的内外武学也都十分擅长,融会贯通诸多武学于一家,故而面面俱到,不存在任何短板和漏洞,武功丰富无限,形同一个会走路的人形武库,拳腿膝肘八个点,均可化为杀力绝强的武器,甚至连十根手指头都具备那扒皮抽筋,折骨头断龙脊的本事,虽从来都是徒手作战,但却丝毫不惧那些持有武器的敌人,用他林老九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持械之徒唯信手中器械,不信自身拳脚,而我林清一贯不信其他,独独坚信一身磅礴意气和拳脚功夫,双拳可碎山开川,两腿可劈江断河,我即是真武,真武即是无敌」!哎,你们听听,这话够不够霸气,若不是强得天法无天,心境举世无双,又岂有底气说出此番话来?」

    说着便举起酒碗,震声言道:「咱们天烛国有林老九那样跋扈的顶尖武夫,实在是整个龙蒙族天大的福分,来,干杯!」

    其余三个汉子都跟着端起了酒碗,碰杯后仰头饮尽,无不为自己的民族出了个像林清那样的至强武夫,而由衷感到豪气骄傲、沾沾自喜。

    天烛环境异常恶劣,尤为适合武夫磨砺体魄,这四个汉子自北庭镔铁府而来,也是扎扎实实的稳步修行,终日熬炼身体,这才好不容易跻身的二阶跃灵境小圆满。

    不单单对于他们而言,天烛国境内绝大部分听说过折腰山老九林清名头的人,都会将其信奉为世间习武者至高无上的神明。

    统敕北方大陆的玄武帝君又被称作「真武大帝」,林清既是真武峰的最强峰主,武学修为又算得上是人间无敌,那么就理所应当是那真武转世临凡,如将其作为武夫修行大道上的「守护神」来顶礼膜拜,那真武帝君自会于冥冥之中庇佑,使人武运昌隆,武道精进速度飞快!

    「你们说说,他林老九都已经这么强了,他的徒弟能弱到哪儿去?」

    最初带出这个话题的汉子仰着脖子道,「鼓武人送外号「小武神」,这绰号的重点不在那个小字,而是在那「武神」二字,林清是人间真武,当之无愧的武道神明,那他的得意弟子就该是小武神,既是林清武学大道未来的传承接班门徒,也是天烛武道将来的扛鼎之人!」

    另一个人赞同道:「说的好啊,蓝城主部下最强武夫鼓武,一个二十九连三十岁都还不到的青年人啊,半步六阶凝丹境,而且对外宣称,纵然是六阶凝丹境小圆满的剑修和他狭路相逢,只要能不被拉出距离,鼓武就有自信一拳拳累计起来,把那仙品剑修给当场捶杀,死时不但筋骨尽碎,甚至搞不好连手里的武器佩剑,以及膻中府海内温养着的那颗「无上剑丹」,都要给鼓武的拳头给砸个稀巴烂,屁都不值一个!」

    又一人拍手喝彩道:「这才是人间真武爱徒应有的魄力嘛!」

    「话说这个鼓武啊,原本是林老九栽培出来,准备送去给耶律镇江当护院打手的,后来听说这阳凤城的画眉城主蓝关,曾经跟中原某个叫伯乐的师傅学过点门道,屁颠颠的跑去给南院大王相马,接连挑出了不下十匹千里宝马,耶律大王心情极佳,便把小武神鼓武赏赐给蓝关当贴身侍卫……」

    「画眉城主?为何在城主头衔之前加「画眉」二字?」

    「孤陋寡闻了吧,嘿嘿,这还是桩挺有趣的闺房佳话呢,阳凤城城主蓝关有个爱妻,姓果,单名一个「眉」字,是中原人出身,这娶过门还没几年,夫妻间的感情便笃实无比,蓝城主几乎每日都会坐在床上为妻子用眉笔,仔仔细细的绘画眉毛,以此举来增进彼此间的感情。」◥..▃▂

    「呵,原来是这样,想不到那个姓蓝的还挺别具风情的嘛,当官的果然不一样,就是会玩!想来老子家里也有个老婆,可惜了,老子没那个鬼耐性天天给我家婆娘画眉,不就两条破眉毛嘛,她自己对着镜子来画不就成了?要我们男人费这功夫作甚,不嫌麻烦?」

    「所以你当不成官呀,这当官的还都得有这份毅力才成。」

    「别鬼扯其他的,没劲……你就跟咱说说,今晚那场彩灯大会,除了满城尽放诸葛灯,鼓武以一敌百战死囚两大戏码之外,还有什么好看好玩的么?六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老子也想多捞点本钱回来,否则感觉亏了点。」

    「哈哈,有的,还有个紧张刺激的游戏环节,叫做「投壶」。」

    一名汉子笑言道,「就是把几十个中原猪狗给捆起来,让他们跪在地上排成一排,每个人嘴巴都给掰脱臼,怎么也合不上,只能把嘴巴大大的张着,如同一个「人形茶壶」,凡是像咱们这样买到了最前排票子的,就能免费领到一支箭,隔着两丈左右的距离,若能一下就把箭射进「人壶」的嘴巴里面,那便可以直接领取到整整一百两黄金!」

    「还有这种好事,那我铁定能拿啊,就咱这射技,此等小伎俩不是信手拈来的么?」

    「你别瞎吹了,可难着呢,差着两丈远,而且人的嘴巴才多小啊,比一个铜板也大不了多少,况且那毕竟是大活人,会动的,你信不信差一点要投进去的时候,那个人型茶壶只需动上一动,便能让你的一百两金子泡汤啊?」

    「咋可能,老子百步穿杨,箭无虚发,虽说手投可能准性有所下降,但这才区区两丈而已,做到「又快又准」四个字还是决计没问题的,你就等着看我怎么领赏钱罢!」

    「听你胡吹,你若真能投进去,我认作你爹!」

    「放你娘的臭屁,老子是你爹!」

    那四个丑怪至极的胡人汉子正聊得热火朝天,甚是畅快淋漓,全然没能及时意识到,有一名身穿红绸的年轻人已缓步走至了这张桌子旁边。

    那名年轻人轻描淡写的将一只手搭放在了桌子上。

    瞬时间,一大股极其凝寒的真气自他的掌心散出。

    很快,满桌的残剩饭菜、盘子碗碟和酒壶,甚至于整张桌子台面之上,都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那股至寒真气的扩散力度强横无比,冻得四名结实大汉字面意义上的如堕冰窖,生不如死!

    红绸年轻人弯着腰,眯起笑眼,慈眉善目的开口道:「听你们说得这么有趣,我心里都挺痒痒的了,咱是中原来的,没见识过什么彩灯大会,也没玩过投壶之类的游戏,要不,你们带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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